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貴公司申請變更專任工程人員登記壹案,符合規定准予登記,請查照

刊登日期:2015/9/2
發文日期:2015/9/2
發文字號:府建管二字第1040120785號
主旨:貴公司申請變更專任工程人員登記壹案,符合規定准予登記,請查照
說明函: 一、依貴公司104年8月20日綜合營造業申請登記函辦理;依申請書件所示,專任工程人員林全偉君(建證字第6763號)聘任日期為104年08月20日,原專任工程人員李登宇君(技證字第006915號)離職日期為104年08月20日。
二、廠商資料:
(一)廠商名稱:柏樺營造有限公司。
(二)登記證書字號:綜甲Q字第A10792-001號。
(三)負責人:李宜朋(身分證統一編號:P1219*****)。
(四)專任工程人員:建築師林全偉(身分證統一編號:F1255*****;建證字第6763號)。
(五)營業地址:雲林縣口湖鄉過港村過港路112號。
(六)資本額:新台幣29,500,000元整。
三、原專任工程人員:李登宇(技證字第006915號)。變更後專任工程人員:建築師林全偉(身分證統一編號:F1255*****;建證字第6763號)。
四、請於文到10日內攜帶公司暨負責人印鑑、本函及領件人身分證,至本府建設處建管科辦理有關領證冊手續。
五、本文刊登於本府縣公報。
六、本案僅就所附之書面資料認定,上開資料若有不實者,申請人依法負其責任。
正本:柏樺營造有限公司
副本:林全偉 君、李登宇 君、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、內政部中部辦公室營建業務、臺灣區綜合營造工程工業同業公會、雲林縣政府行政處、雲林縣政府建設處、雲林縣政府建設處建管科